「狗娃,還不給恩人磕頭。」
那兩人餓的只剩皮包骨了,衝過來後,噗通一聲跪在王悍面前。
「恩人,你把狗娃帶走了,不過我有個條件。」
王悍對這些村民沒什麼好感,便沉著臉問道:「你說,但我不一定同意。」
「恩人,這些肉都髒了,求恩人都給我們吧。」
女人哽咽著祈求,「只要恩人同意,狗娃的命從此都是恩人的。」
一個七八歲的兒子,竟然只是為了還一頓飽飯?
王悍心裡失落不已。
但凡他們還有一點良知,王悍都會想辦法將他們安排的妥妥噹噹的。
「狗娃,你同意嗎?」
村裡的孩子,能長到七八歲,已然懂得了許多事情。
看到父母要拿他換一頓肉,狗娃竟然沒有任何不舍,「恩公,我想活著。」
「好。」
王悍大手一揮,當即決定帶狗娃和巧妹走。
然而,還沒等他做出同意,狗娃的父母便開始搶地上的牛肉。
與此同時。
巧妹的父母發現真的能吃肉,竟然也跑了過來。
「恩人,你把巧妹也帶走吧。」
兩人說話時,眼睛一直盯著吃肉的狗娃父母,「巧妹很懂事,還會做農活,帶回去一定能幫恩人幹活的。」
巧妹低著頭看著自己的腳尖。
她的繡花鞋不知道穿了多少年,腳指頭的位置爛了個大洞,露出來的腳指頭上沾滿了灰塵。
這副悽慘的模樣,看的王悍揪心不已。
「巧妹,你過來。」
「恩,恩人。」巧妹帶著哭腔喊道。
「別哭了。」王悍抬手將她臉上的淚痕擦去,「記住,從今天起,他們就不再是你的父母了。」
巧妹身體顫抖了一下,看著同樣搶肉吃的父母,眼神從不舍逐漸變成了陌生。
「以後你們還是叫我大哥哥吧,我挺喜歡這個稱呼。」
王悍將兩個孩童抱上馬車,讓他們待在裡面不出來。
「彥喜。」
「先生,你不會帶他們去青雲山吧?」
彥喜擔憂地問道。
這些村民看到了他們殺人拋屍,自然不能留在這裡不管。
一旦官府追查,他們就很容易暴露。
「你有何良策?」
王悍詢問道。
「自然是殺了。」彥喜做了個手起刀落的手勢,「他們不配待在青雲寨。」
「濫殺無辜,與朱景森他們有何區別?」
王悍深吸了口氣,凝聲說道:「無論何時,你們都要記住,先做一個人,再去做其他事情。」
此言一出,跟在彥喜身後的嘍囉們盡皆感動不已。
是啊。
亂世將至,活著都是難事。
若是跟村民和朱景森一樣泯沒了良知,的確不能再稱之為人。
用畜生來形容最為貼切。
「若非是先生和大當家,我可能也會為了一碗飯,出賣自己的良知。」
「先生說的對,咱們是一個人,人與畜生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性。」
「跟著這樣的先生,活的有尊嚴。」
彥喜也是大為震動,心裡堅定了要守護王悍的決心。
這些村民,更加不能不管了。
「這樣吧。」
王悍說道:「彥喜,你帶一隊人,帶他們去太平寨暫住。」
「記住派點人看守,讓他們不能下山就行了。」
王悍冷聲說道:「至於吃的,只要不餓死就行。」
妙啊。
彥喜暗暗讚嘆。
將這些村民放在太平寨,能夠幫忙監視其他土匪寨的情況,還不能算是青雲寨的人。
敢有擅自下山者,自然是格殺勿論。
如此一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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