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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換親後,玄學主母吃瓜看戲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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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虞知意睡了個好覺。

    第二天起來,得知杜子恆還沒回來,她也不覺得意外。

    確切地說,是沒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他回不回來,什麼時候回來,和她其實沒太大關係。

    反正不管他什麼時候回來,都不能改變她的心意。

    做了早課,吃完早飯,她就照例去了刑部。

    按理說曹南村的案子已經結了,她應該儘快將檔案寫好然後交給大理寺,不過鑑於犯人還在尤冰月的手上,她決定再等等。

    嗯

    估計明天,尤冰月就該來了。

    出發去刑部之前,虞知意先畫好了治癒符,穿好官服進了一趟宮。

    彼時皇帝正在上朝,虞知意將治癒符交給了胡公公便出了宮。

    刑部。

    虞知意找出了前幾日就翻找出來的卷宗,也是一樁三十年前的舊案,案情簡單,證人證詞作案動機都具備,就連犯人也承認了罪行。

    唯一的問題就是犯人中途跑了。

    犯人名叫李青苗,是個讀書人。

    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。

    他自小便聰慧,家裡也算小有資產,是以供他讀書不是問題。

    李家共有八口人,祖母李王氏,母親李陳氏,父親李大牛,以及李青苗的兩個哥哥,一個弟弟和一個姐姐。

    這是一個標準的農家,信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那一套。

    因為祖上幾輩子都是勤快人,所以攢下了一些資產。

    這一家人里,只有一個人與這標準農家格格不入,母親李陳氏。


    她不是李家村的人,而是幾年前逃難到鎮子上的。

    在逃難之前,李陳氏是富家小姐,家中奴僕成群。

    後來天災降臨,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,還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,想要將主家弄死,霸占了屬於主家的財產。

    李陳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,只有她因為被母親及時送了出去,才能躲過一劫。

    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鎮子上的時候身無分文,蓬頭垢面,差點兒餓死。

    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因為太餓了而暈倒了在了河邊,落入了河中,被路過的李大牛救起。

    這時代的女子,一旦與外男有了身體接觸,如果不成親的話,就只剩下尋死這一條路了。

    李陳氏沒有辦法,加上見李家也算小康人家,就同意了嫁給李大牛。

    只是,雖然她嫁給了農戶,骨子裡卻還是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。

    案發的時候,她是最後一個被殺的。

    虞知意根據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,須臾又換了李陳氏的八字,掐算完,她有些唏噓地搖了搖頭。

    這些時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邊,也學了些字,雖然不見得會寫,可認一些日常的字還是沒問題的。

    她隱約看懂了卷宗上的內容,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:「這個李青苗,殺的竟然是他全家?是不是有什麼冤情啊?」

    不是她要為壞人開脫,實在是這事兒太過於匪夷所思。

    彼時,對面的員外郎也來了,聽到李柔的話,搖頭道,「犯人親口承認了,沒有任何冤情。」

    在李柔驚愕的目光中,員外郎也是滿臉唏噓:「小丫頭你年紀小,沒經歷過當年的事,你不知道,這件事當年還造成了很大的轟動呢!」

    見虞知意主僕看了過來,員外郎有些不好意思,但八卦是人的天性。

    何況到了他這個年紀,遇到親身經歷過的事情,總是格外有分享欲。

    再說虞知意來述職的第二天,整個刑部就都準備好了賀禮,雖說礙於男女大防的原因,他們並沒有專門設宴,但賀禮送過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來。

    虞知意見員外郎願意談論當年的事情,也看了過去。

    員外郎今年四十五歲,三十年前十五,正是讀書的年紀。

    學子之間,最喜歡針砭時弊地談論一些時事,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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