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第三個案子,多米尼克公民權利剝奪案,則持續了將近兩年,並直接促成了「裁定者法庭」退出歷史舞台的局面。
多米尼克與其伴侶瑟拉均是荒原移民,兩人在進入尼亞行省後相識相愛,很快結婚生子。婚後,瑟拉憑藉出色的頭腦開始經營香料生意,並大獲成功。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,多米尼克決定放棄自己薪酬較低的工作,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三個孩子的養育中。
然而當兩人即將取得第三區公民的正式身份時,多米尼克的申請卻被打回,不僅如此,他還被告知,由於過去五年沒有完整履行公民義務,他遷居宜居地的申請被徹底拒絕,即日起喪失在宜居地內一切公民權利。接下來他將有兩次申訴機會,如果兩次申訴都失敗了,他必須即刻離開第三區,重返原籍後,如果他還想進入宜居地居住,則需要從頭開始走流程。
震驚中的多米尼克很快開始了第一次申訴,直到此時他才了解自己「沒有履行的公民義務」究竟是什麼——所有進入宜居地的男性公民都被強制要求出席每月一次的社區會議。會議內容多種多樣,有時是討論社區內部的月度福利,有時會安排一部分居民擔任社區法庭的陪審,更多的時候則是接受各類培訓,小到辦理一張銀行卡需要攜帶哪些證件、走完哪些流程,大到第三區的民主治理理念與公民精神實質
這些活動,女性公民當然也可以參與,但考慮到大部分女性還承擔著繁複的家務勞動,行省政府非常體貼地將這條男性公民們的「強制義務」修改為「女性公民可酌情參與」。
然而,多米尼克和瑟拉從一開始就誤解了這項「義務」的履行方式,兩人都以為只要一個家庭里有人出席即可,沒想到它竟以性別做出了嚴格的區隔。
多米尼克問遍了左鄰右舍,這種情況究竟要怎麼辦才好。然而大家聽完都倒抽了一口冷氣——絕大多數男性遷居者都和多米尼克一樣,將這條規矩誤認為是「家庭義務」,只不過這些男人的妻子往往連最基礎的讀寫都做不到,即便能做到,男人們也依然覺得這些和政府機構打交道的活兒應該由爺們來承擔。他們之所以沒有踩中這個大坑僅僅只是因為一點點生活的慣性,而多米尼克則是那個走了窄路的倒霉蛋。
至此,多米尼克終於意識到他犯下了大錯:由於過去他與妻子一直承擔著不同的家庭分工,這些外部事宜始終由瑟拉料理,瑟拉一次不落地完成了每年的十二次會議活動,而他則在共同參與了最初的幾次活動後徹底放手,只等瑟拉參與活動後回家與自己分享心得。
在首次申訴失敗後,兩人這才開始手忙腳亂地聯繫律師,萬幸由於瑟拉這幾年的積蓄和人脈,她的一位同鄉很快向她引薦了裁定者艾娃。艾娃少見地登門拜訪,並勸說兩人無論如何不要開始第二次申訴,也不要同意將這個案子送入裁定者法庭,而應當直接起訴當地遷居辦與警局,她會為兩人聯繫幾位合適的律師。
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沒有公開,但最終的結果是喜人的:瑟拉與多米尼克最終都順利拿到了第三區的公民身份。同時,在這個案件結束後不久,尼亞行省的裁定者法庭就徹底關張。
這三個案子在當時引起了許多議論,其中有一大部分針對艾娃本人——當初她之所以能成功走上裁定者的位置,離不開許多女性團體私下為她奔走拉票,營造聲勢,然而在上任之後,她經手的案子裡至少有一半是在幫助男性,甚至是有意維護家庭制度,這不啻於是一種背叛。
艾娃曾經在某一次慈善募捐的晚宴上疑似回應過對她的質疑,那段發言也是今晚被佚媞反覆引用過的證據:
「我所追求的從來不是屬於某一性別的勝利,我最終期望看見的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,我可以自豪地宣稱,我餘生的全部努力都將指向這一目標。如果說我必須留下什麼忠告給在場的每一位女士與先生們,或許我可以這樣說,女士們,我們必須小心,因為這個社會對我們的每一種『優待』,都可能變成一個套中我們頸脖的繩索,而諸位先生們,你們也需要同樣留心,因為那些套在女人脖子上的繩索,最後也會勒緊你們在座每一位的脖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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