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沒好處。
王有才和劉威,好像一人唱白臉,一人唱紅臉,華陽下了很大決定。
華陽打斷兩人爭論,向王有才問道:「王總,你跟陳石打交道那麼久,你覺得美邦與神石股份互持的可能性大不大?」
「老闆,是我的話,就不會。」
王有才不想打擊老闆,解釋說,
「就憑神石公司的僅僅十家店,年毛利潤近十億,稅後淨利潤不下六億元。
聽說他還有十幾家小商品店,都是那麼神奇。
神石,真是神奇的陳石。
如果他們開一百家,甚至數百家,稅後淨利潤過百億,如果上市的話,難以想像會達到什麼樣的高度。」
「我感覺陳石那人有點傲氣,老闆你要是提股份互持,估計人家會生氣,說不定都不想和我們繼續合作。」
王有才為陳石腦補了一下,他可不想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個代理商,被大家弄沒了。
提出這樣的股份互持,簡直就是侮辱對方智商低。
就像跟一個小孩說「小朋友,我給你一顆糖,你能不能把你手上的鑽石給我,不用多,一顆就行。」
股份互持,份量肯定不會太少,最少占總股本的幾個點,要不就沒意義,還讓人噁心。
美邦10%換人家神石公司多少,一比一換?
但目前來說,神石公司資產不值那麼多錢,只是有那個潛力而已。
如果想10%美邦股份換神石5%股份,換作自己是陳石,王有才肯定不願意換,他覺得神石的5%股份比美邦的10%更值錢。
哪怕付出1%股份都不願意,不喜歡別人插一手,不想自己公司股份太分散。
若是哪天想回購了,就非常麻煩。
華陽思索了很久,他持股份數量占總股本58%,絕大部分是流通股。
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,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。
但這樣做了,一定要獲得證監會的批准,交易才能算生效。
減持或增持股票過多,都會向證監會報備,防止引起公司股票激盪過大。
比如,通過市場上流通減持的,在任意90天內,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能超總股份總數的1%。
如果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大量股份,出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在6個月內披露信息和減持比例。
就是說如果華陽通過協議轉讓10%給陳石,6個月內這個信息必須公開,陳石的身份就不能隱瞞。
而且,陳石6個月內不能轉讓出去。
減持股份新規細例太多了,有很多方式減持,規則很多。
只要是控股股東和持股5%以上股東,一直是監管關注的重點。
增持就沒那麼多限制。
增股容易,減持就難。
華陽打算先和陳石談,先看情況,其實轉讓股份並沒有壞處,投票權在自己手裡就行了,他沒有那麼死腦筋。
想到這,感覺讓神石公司入股,反而好處多多,合作更穩定,他還怕陳石不願意持股。
畢竟,美邦的股票,一直跌,從前年的二十塊左右跌到如今的四塊二,不怎麼受歡迎。
若是賣的話,肯定是折價交易。
接下來,幾人集中一下思想,商量可能會出現的情況。
沒有太多的時間繼續交流,也要準備出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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